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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

    ☆、第〇一一章:勤修善果多牟利,难解冤家终聚头
    穆家商队一天换一个地方,隔几天换几个面孔,最适合宋微喜新厌旧,不耐拘束的性子。他干不了多少正经活,一手酥油茶确实煮得不错,还能帮忙跑腿传讯,计数算账,不该说的不说,不让碰的不碰,更兼逗趣耍宝,解除疲劳,上上下下,没有谁讨厌他。
    一路上,宋微的毛驴除了驮自己,驮穆七爷的酥油箱子,还不时租赁赚钱。起因十分偶然,一个同路的行人东西太多,上坡时央求帮忙,宋微便用毛驴帮他拖了一程。那人过意不去,拿出两枚铜钱答谢。宋小郎正穷得叮当烂响,一面说着客气话,一面毫不客气地接了。
    受此启发,干脆做起了出租生意。官道上往来人客不少,宋微此举,恰好满足了一些人短途代步送货的需求。他不过是顺便,多数时候还得供自己乘坐,因此赚到手的铜板也就够嗯昂的草料钱。
    每逢商队在大市镇停留,宋微便骑着毛驴上集市转悠一圈,买点新鲜独特的小东西,装在驴背上的小筐里。等到下一个市镇,找处热闹巷口繁华街边,摆个小摊卖掉。如此这般,有时候赚,有时候赔,但总的来说,赚的比赔的稍微多一点,自个儿的零花钱是出来了。
    穆家商队从上到下,做惯了大生意。看他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搬来倒去,都觉得有意思。时不时有伙计跟着凑趣,十文二十文的借给宋小郎做本钱,正儿八经照两分利收账。穆七爷冷眼旁观许久,发现他失手的次数越来越少,赚到的铜板越来越多,可惜无赖赌徒习性过重,不留后路,赚到的钱并不攒起来,除去吃喝玩乐,就是进货再投资。
    转眼一个多月过去,商队行至雍州边境,即将进入南岭界内。
    这天喝着酥油茶,穆七爷问:“你赚了钱,怎的不攒起来?回头交给你娘,留着娶媳妇用多好?”
    宋微听见“娶媳妇”三个字,大热天的背上一寒。兀自嘴硬道:“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呢,哪有先委屈男人的道理。真正好女子,自然相中我的人才。我能赚钱让她过好日子,岂不是最大的本事?”
    穆七爷笑啐一口,继续劝道:“那你把钱攒起来,回头做个大点的生意,岂不是赚得更多。”
    宋微直掉脑袋:“大生意太辛苦,不自在。”
    穆七爷心说这小子懒是懒,却不是个好高骛远的,看得清形势。
    又听宋微道:“把钱攒起来,太麻烦了,还得专门做个钱箱子让嗯昂驮着,晚上睡觉当枕头靠着,万一连箱子一块儿丢了,我扔石头喊天去?”
    穆七爷笑着直摇头。笑了半晌,问:“你怎么知道在一个地方上的货,到下一个地方就能卖出去?”宋微倒腾的,都是些不起眼的小物件。
    宋微十分得意:“问哪!看哪!我在集市上专门留意那些外地人喜欢买什么,八九不离十。”
    穆七爷望着他,忽道:“这趟回去,我跟三爷说说,你到西市穆家商行做柜上伙计,如何?快的话三年出师,就有红利拿。不是我吹牛,我们穆家请的掌柜跟大伙计,来了都不想走。”
    宋微笑道:“谢谢七爷抬举。要是做得了柜上伙计,宋微早就去了。我那个,天生屁股尖长钉,脚底板生风,待不住。最盼望像七爷这般四处走走看看,逍遥爽快。”
    不料这马屁却拍在了马腿上,穆七爷闻言,立刻怒了,脸色一板:“我穆七南北跑了三十年,倒不知这长途跑货是桩逍遥爽快!我三十年还只混个两条腿走,当真比不得你小子有出息,头一遭就骑驴!”
    宋微傻眼了。穆七爷气呼呼地喝完酥油茶,不再理他,吆喝商队启程。宋微前后赔了许多小心,老爷子才缓和脸色,只是再也不提要他去穆家做伙计的事。
    商队尚未出雍州,依旧天低野旷,一马平川。七月酷暑,晒得众人无不眼前发晕。天麻麻亮便出发,总算赶在午前到了一处树林歇脚。不想林中早有人占了最好的位置,张着遮阳的帐篷,五六匹骏马在一旁吃草,几个仆从前后忙碌,倒似大户人家出行。
    穆七爷与对方仆从打个招呼,隔了一小段距离,选个合适地方停下。众伙计纷纷摘下笠帽,解开衣衫,扇风乘凉,又拿出水壶干粮,喝水吃饭。
    宋微咬着油馕,从毛驴背上的小筐里摸出几枚青李,双手捧着送到穆七爷身前。老爷子点点头,拈起一个吃了,示意他把其余的放在地上铺着的帕子上,接受了这番孝敬。
    宋微回到毛驴边上,开始吃独食。
    伙计们嚷起来:“嘿,宋小郎!你眼里就一个七爷,当我们都是死人不成?厚此薄彼,不是这个搞法!”
    宋微斜乜着这帮人:“厚此薄彼?小爷我这是恩怨分明!昨日买这李子的时候,谁没笑话过我,谁就来分李子吃。”
    原来昨日路过一处道口,茶摊边上有个村姑挑了担子卖青李。炎天暑热,水果分量重,又存不住,行人都不过买几个现吃,没有谁会多买捎带。那村姑颇有几分姿色,宋微跟人家你一言我一语,眼看便搭讪上了。临到走了,村姑硬是白送一把李子给他。宋微这一激动,把人家剩下的全包圆了,不但装满了小筐,还把衣摆系个结,装了一兜子当晚饭。同行伙计没个不笑话他的,嘻嘻哈哈调侃了一路。
    这会儿大中午日头高照,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,那李子酸甜可口,汁水饱满,一帮子人都渴得嗓子冒烟,几口水下去,再瞧那圆溜溜水灵灵的青李,反而更加垂涎欲滴。
    一个伙计笑道:“你不是十文钱买了人家一挑子?这样,我跟你买,一文钱五个,如何?翻了不知道几倍呢!”
    宋微眼珠一转,正色道:“不卖。”
    两个年纪小些的伙计,伸手就来抢。宋微扑到毛驴背上护住筐子,大叫:“七爷!生意人什么当头?”
    穆七爷慢条斯理答:“诚信当头。”
    小伙计停下手,眼馋地嘟囔:“小气鬼!几个李子都好意思拿生意说事……”
    宋微慢腾腾爬下来,道:“我说不卖,又没说不换。你拿点东西来,我觉着合适,就换几个李子给你。”
    小伙计在腰间囊袋里摸摸,掏出个羊角挖耳勺:“这玩意儿成么?”
    宋微接过去看看:“成,换五个。”
    一个羊角挖耳勺,在蕃坊值不了半文钱,小伙计兴高采烈地捧着李子,一边吃去了。
    众人大觉有趣,纷纷从身上摸出点无关紧要物事,跟宋小郎换李子吃。
    分到最后,剩了个筐底。旁边歇脚那行人里走过来一个奴仆:“敢问小哥的李子能否卖几个与我家主人解渴?”
    宋微还没说话,就见帐篷里走出两个戴着黄冠的女道士,身着道袍,白罗交领,外罩蓝色轻纱直裰,甚是清丽出尘。为首那位二十多岁,容貌不俗,微微一笑,高贵而又亲切。宋微不禁看得一呆。
    听见她说“不要勉强人家”,立马回过神来,笑容满面,连筐送过去:“怎么会勉强,几个李子,值得什么。出门在外,偶尔照应,彼此方便。得遇仙子,是我等俗人的荣幸。”
    咸锡朝各教林立,皇室却偏信玄门,修道之人广受崇敬。女冠数量不多,真有投身其间者,往往名声在外,地位超然。穆七爷见是位女道士,亦特地过来见了礼。宋微一定不肯要钱,对方最后赠予商队一道平安符。
    穆家商队顶着日头动身的时候,女道士一行还在乘凉,不肯在热气里赶路。
    自雍州入南岭,地势由平原转为山区。虽然南岭更加靠南,因为多山多树,气候反而凉快。只是山林间不似平原安全,人烟也渐渐稀少,商队不再投宿私家旅舍,只在官驿停留。
    官驿规矩多,收费高,条件差,但是安全有保障,且提供天气、路况、风俗等公共信息,还可以换马、雇工、寄信,服务是比较到位的。在荒僻之地,官驿远比私家旅舍来得可靠。相对的,对于入住者身份资格的核查,也更加严格。
    宋微亲自安顿好嗯昂,跟着驿仆往里走,落在了商队其他人后边。他习惯性地东张西望,看见门板上贴着两张纸,不由得凑过去。那驿仆道:“才从西都传来的海捕文书,客人打西都来,正好看看可有消息。赏钱一千呢!”
    宋微心头无端一跳,就见第一张纸上画了个女人的脸,旁边写着:“今有女犯一名,姓崔名贞,年约三十,西都人氏,纵火盗窃主家财物,携物逃亡……”
    脑子里“嗡”的一声,眼前一阵发黑。仓促间瞥见另一张纸上是个男人头像,立时认定了就是他自己,赶忙扶着门框,撑住发软的腿,偏过头,强压着嗓子对前边驿仆道:“有劳大哥先行,我想起来忘了点东西在驴背上,还得转回去取。”
    那驿仆应了,径自干别的去。宋微左右扫视,不见旁人,才侧身隐到门后阴暗处,悄悄探出半边脑袋,细看那海捕文书。
    “并有男犯一名,姓焦名达,年五十余……”男人下半张脸一圈短髭,绝不是年少英俊宋小郎。
    宋微长吁一口气。腿还有点儿打颤,站在门后稳了稳心神,才慢慢踱进去。
    经此一遭,晚饭吃得心神不宁。一时想崔贞那女人恁地厉害,不但偷人,还敢放火,不但放火,还敢盗窃,不但盗窃,还有焦达做同伙。看样子,官府至今也没抓着人,要不海捕文书不可能发到南岭来。一时又想连自己都以为名字上了通缉榜文,被列为同伙,却怎么只有一个焦达?莫非那独孤小侯爷另有打算?万一独孤家的人找到蕃坊去,真不知要害娘亲担心成什么样……
    两个月来抛却九霄云外的烦恼,一瞬间全部垒上心头。心不在焉吃了饭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怕同房的伙计追问,寻个由头,到院子里晒月亮。
    忽听喧闹声起,似是一队车马进了大门,紧接着灯火大炽,人语喧哗,驿仆们听见动静,都放下手里的活儿,向外边奔去。
    宋微正吊着一颗心,见此情景,没来由平添几分惶恐。叫住一个驿仆,问:“大哥,这是忙什么呢?”
    “来了大官儿,得赶紧去伺候着。”
    “什么大官儿?”
    “还不知道呢。挑了三盏灯,至少也得是个府尹!”那驿仆匆匆忙忙出去了。
    对官驿来说,面向老百姓的服务都是副业,正业是传递军情、寄送公文、接待官员、协捕逃犯、押送罪犯……这边偏院供往来行客住宿,正院专用于接待朝廷命官。至于另外一边的偏院,则是流徙犯人的落脚之处。
    宋微听着外边的声音,心下愈发烦躁。见挨墙树荫下有张石桌,便踩上去,趴在墙头往正院那边窥望。但见几名身穿官服之人被驿站上下簇拥着,正在往里走。其中一个背影格外高大惹眼,莫名地有些熟悉。宋微心头纷乱芜杂,呆愣愣瞧着那人走到灯火通明处,转脸左右打量正院门户。
    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,手指死死抠住墙头——那张脸的模样,宋微发誓,死也忘不了。
    ☆、第〇一二章:改头换面夷归夏,复水重山俗遇仙
    直到独孤铣一行进了正院大门许久,宋微才一点点放松身体,扶着墙壁,一屁股坐在石桌上。
    在宋微的认知里,邪佞霸道的独孤小侯爷,就是朗朗晴天一个霹雳,粼粼波光一道深渊,美好新生伊始,突然冒出的一个噩梦。对此人的恐惧,几乎刻在了骨子里。不管他是为何而来,不管他究竟有何企图,做何打算,还是干脆忘了那微不足道的变故,此番遭遇纯属巧合,宋微都无法忍受自己跟这个人在一个屋檐下待着。只要一想到他就在附近,随时可能迎面撞上,腿肚子便不由自主要抽筋,神经也不由自主绷紧了弦。
    冰冷的石头桌面沁得屁股底下凉飕飕的。宋微一蹦而起。
    走。必须走。必须马上走。
    驿仆们都到正院伺候去了,宋微在中厅找到一管粗墨,几枝秃头笔,一叠子毛边竹纸,本就是备着供客人取用行方便的。添水磨墨的时候,宋微才注意到扒墙头抠得太狠,几个手指皮都磨破了,之前居然没觉得疼,可见惊恐程度之巨。一面在心里恨恨咒骂,一面给穆七爷写留言。稍加琢磨,用了波斯文,不敢多言,只说遇上结怨的旧仇家,为了不给商队惹麻烦,先行离开,谢谢七爷一路照顾,来日再图报答。
    商队唯有穆七爷住单间,宋微把纸条折个方胜,偷偷从门缝底下塞进去。回到自己铺位,蹑手蹑脚提起几样东西,一股脑儿打个卷扎紧,溜到后边廊厩,找到自己的毛驴。行客赶路辛苦,这会儿都睡熟了,他这一通动作,倒也没惊动谁。
    嗯昂感觉出主人的气息,以为来给它加餐送宵夜,仰首就是嗯昂一声。宋微忙抓起一把草料堵住它的嘴,将行李卷绑在驴肚子底下,夜色中完全看不出来。再次扒上墙头看一眼,大门口只剩下两个值守的驿仆,因为刚接待完大人物,门还没闭。
    牵上毛驴,大大方方走到门口。
    驿仆奇道:“客人这是做什么去?子时封闭门户,不到两刻钟了。”
    宋微笑道:“大哥有所不知,我这驴子有个毛病,不溜溜食不肯安生睡觉。我怕吵着别人,就在道上来回溜一小会儿,准保按时回来。”
    那驿仆扫了嗯昂一眼,没看出啥特殊,也笑了,挥挥手:“那你快点儿,进来时栓好门。”跟同伴进门房里歇息去了。
    一人一驴走出驿站,宋微回身把大门带上,手心一片潮湿。
    这一晚月色尚好,月光穿过山峦树荫照下来,勉强看得见蜿蜒的官道。宋微站在道边,捏了捏毛驴的尖耳朵,仿佛自言自语:“嗯昂,你说那混蛋是从哪边过来的呢?”可惜嗯昂到底没成精,瞪着硕大的驴眼无辜地看着他。
    宋微退回去几步,趴到官驿门外地上,盯着地面仔细观察。巡方使一行有车有马,人数不少,石子路上果然留下了明显的痕迹。宋微站起来:“他们跟咱们一样,从北边来,明天肯定要继续往南边去。人家有马,咱俩要是还往南去,半天就会被追上,不如原路返回,方向相反,越走越远,越远越安全,你说是不?”
    嗯昂眨巴眨巴眼睛,表示同意。
    宋微爬上驴背,掉头沿着白天来路往回走。毛驴是善于夜行的动物,倒不必担心走到沟里去。然而架不住他瞌睡上头,坐在驴背上脑袋一点一点,身子一晃一晃,终于一个倒栽葱,自己跌进路边泥沟里,摔了个灰头土脸。他忍不住迁怒于嗯昂,伸手拍了拍驴屁股。毛驴后蹄一翻,傲娇地跳开去。
    宋微哭笑不得。黑暗中看不清,手脚动弹动弹,没什么事,顶多刮破些皮。这时已近半夜,山谷间风声树影,兽吼虫鸣,一样样倍加清晰。妖魔鬼怪之流,宋微是不怕的,只怕山林野兽。嗯昂胆子显然也不大,远处一声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叫声,就吓得它一个哆嗦。通宵赶路,绝不是个明智的决定。宋微想起驿站前五里处有个亭子,不如在那里蹲半夜,天亮再做打算。
    约摸半个时辰后,走到亭子里。宋微把毛驴拴在柱子上,行李卸下来,衣裳都套身上,毛毡子卷成一个筒,整个人缩在里边,总算抵挡住半夜山风。心想还是走得太急,要是从货车上摸顶小帐篷带着,那就完美了。不敢睡太实,迷迷糊糊,脑袋磕上柱子就惊醒,如此反复,终于熬到天亮。晨曦破晓,宿鸟出巢,新的一天开始了。
    宋微坐在亭子里,茫然地思考着下一步对策。他很想回家,然而独孤府那么大一栋宅子在西都搁着,可见家乡也是人家地盘。回去,即使暂时碰不上那混蛋,也得终日提心吊胆,没个尽头。想来想去,可去的地方尽有,却统统须以被迫抛弃现有美好生活为代价,顿生天下之大,无处容身之感。一股怨恨涌上心头,只盼着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立刻从世上消失才好。
    哀怨愁闷了一阵,站起身,爬上驴背,还接着向北返回。走出半日,望见山坳里几户人家,官道上窄窄一条岔路相通。来时也曾路过此地,还被穆七爷教训“望山跑死马”,几户人家看似就在眼前,真正走过去不一定多远,不要妄想去讨热饭热菜吃。
    果不其然,直走到黄昏,才抵达第一户人家。山中猎户朴实热情,见宋微独自行路,一身狼狈,不问其余,先送上草药,端上饮食。听说他急着赶路摔了跤,看见人家以为不过几步路,都善意地笑着教育一番。
    第二天早晨,宋微拿钱,主人再三推辞不要。最后憨厚地望着他,不好意思道:“小哥实在客气,我看小哥行李当中有顶帽子,漂亮得紧……”
    宋微离家时,头上戴了顶彩色绣花薄呢小帽。后来天热了,就扔在筐里,摆摊时拿来装钱,方便得很。
    听明白主人意思,宋微二话不说,就把帽子递过去。看那男人欣喜的样子,忽道:“大哥要是不嫌弃,我这两身破衣裳跟大哥换换,不知道成不成?”
    他身上这套摔一跤弄脏了,破损并不严重,而行李里那套,则是当日勾搭崔贞的行头,价格不菲,十分新色。
    那男人喜不自胜,直道:“这怎么好意思,我哪里有这么好的衣裳换给你……”
    宋微笑道:“无妨无妨,难得大哥喜欢。我也穿腻了,入乡随俗,正想找两身夏装穿穿。”打量对方一眼,“只是我看大哥身材,恐怕不合适……”
    男人道:“是我一个兄弟,跟你个头差不多,爱俏得紧。这胡服样子,县城都买不到你身上这么好看的。”
    男人找出两身土织麻布衣衫给他,添了双本地人穿的麻鞋,一条头上戴的黑罗襆巾。还觉得他吃亏,又包了不少肉干杂粮,塞到驴背上的小筐里。宋微立即改头换面,去夷归夏,转眼变了个朴素端庄夏族子弟。衣裳有些肥大,裤腿袖口多挽几道,也过得去。衣着宽松简单,越发衬得眉目鲜明,一眼望过去,好比雕版刻印的模子,干净清晰。
    男人上下打量他,道:“小哥穿这身,大不一样了,也蛮好看,蛮好看。”
    宋微听他说大不一样,满意极了,带着嗯昂告辞离开。
    他心下踌躇,脚下自然缓慢。又是大半日,回归官道,继续慢悠悠向北行进。怨过了天,尤过了人,我命由天不由我的荒诞感重新涌上来,一时间好似什么都无所谓了,且随它去。
    天色渐渐暗下来,前方拐弯处一侧有片延伸的平地,尽头山坡下还有细细一股清溪,正是安营扎寨好地方。宋微走过去,解下行李,让嗯昂自行吃草,捡了树枝堆在一起,预备迟些生火烤肉。然后脱了鞋子,坐在溪边洗脚。脚在水里泡着,人仰面躺在地上,看西天几缕红云,以肉眼可辨的速度变成暗紫色,极其直观地向人间展示着昼夜如何交替,时间如何流逝。
    忽听山崖那面有人行走说话,似乎数量还不少,想必是一队过路行人。等了许久,也不见过来。宋微无聊兼好奇,套上鞋子,拐过去看个究竟。
    一行人有十来个,走路的走路,骑马的骑马。中间两人,黄冠蓝袍,正是前些日子遇见过的女道士。年纪小些的那个,应当是弟子,正不知所措地骑在马上,不论她怎样挥鞭催促,前方奴仆如何拉扯缰绳,马儿就是不走。多僵持一阵,那马突然掀动,差点把背上的人抛下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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